假冒檢察官一騙再騙 南警成功逮人阻詐45萬元

警方起獲僞造臺北地檢署監管收據1紙等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新營分局接獲民衆報案,指稱日前遭歹徒以假扮檢察官辦案手法詐騙得逞,歹徒食髓知味竟再度來電,佯稱因他涉及僞造文書罪,需監管帳戶財產,將派假書記官住處附近取款,新營分局警方循線查獲詐騙車手2名,全案依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臺南市鹽水區74歲李姓老翁,1日向新營分局鹽水分駐所報案,指稱他於11月23日、24日在鹽水區住處2度接獲歹徒來電,佯稱系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高大方,因認爲他涉及僞造文書罪,將監管帳戶現金新臺幣45萬元,並派假書記官至被害人住處附近取款得逞。歹徒竟食髓知味,1日上午,以相同手法再次來電,李翁始驚覺有詐才立即報案。

▲臺南市警新營分局緝獲詐騙車手。(圖/記者林悅翻攝)

新營分局獲報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於12時30分許循線在鹽水區三福路、民生路口當場查獲詐騙車手18歲範姓男子、20歲徐姓男子等2人,涉嫌持僞造臺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1紙,出面向被害人取款。

範嫌等2人供稱,於11月30日在桃園市某家網咖,不詳男子詢問要不要打工賺錢,其等答應後,約定1日上午在新竹高鐵會面,當場交付黑色手提袋(內裝有2支手機及監管收據1紙)後,要求其等搭車到臺南市鹽水區取款,而被警方專案小組當場查獲調查偵辦。

新營分局長張榮興呼籲民衆,年輕人賺錢應循正當管道,切勿貪圖一時小利,以身試法。舉凡假藉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積欠電話費等,要凍結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等,而且不得對外泄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子女錢莊借貸、與人作保現被綁架,強迫不得放下電話,並監控領款過程是詐騙手法,籲請民衆接獲可疑電話,記得預防詐騙3要領『一聽、二掛、三查證』,並撥打165或110查證,以免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