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樂死將合法:現行法令侵犯了自由與人身保障

加拿大6日推翻了禁止安樂死的判決。(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安樂死是否合法」一直是一個充滿爭議性話題,但加拿大法院9位大法官,在6日一致同意罹無可救治的重症,但意識清楚的病人,得以在醫療人員的協助下要求安樂死。這一項裁決推翻了20年來禁止安樂死的判決,也使國會必須在1年內擬訂新法

加拿大最高法院曾在1993年裁決,表示輔導、協助與教唆自殺皆屬非法,最高可判14年有期徒刑,但6日加拿大法院做出的判決確推翻了這個禁令,判決書中滲致指出,現行法令侵犯了加拿大人民的自由與人身保障。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反映了已經改變的社會面貌,已經不斷改變的法理,但在判決出爐前,已有2名加拿大人求死被拒,他們分別是泰勒(Gloria Taylor)及卡特(Kay Carter),後者最後前往瑞士接受安樂死,享年89歲。

雖然最高法院的最新裁示並未限定安樂死對象必須是絕症患者,但限制醫生協助對象必須是無法治癒,導致持久、無法忍受痛苦的成年人,且對方需意識清楚。

在判決出爐後,加拿大國會將有1年的時間來莉定新法,由於安樂死不管在哪裡皆是敏感議題加國司法部表示,「政府深入研究這項裁決,確保索有觀點都獲得妥善的考量」。不過,在新法通過前,加國禁止安樂死的法令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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