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情資詐領千萬 軍情局2軍官重判

軍情局女上校蘇永玲被控貪污情協獎金上千萬元,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本報資料照片)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大陸研究室女上校蘇永玲、中校蘇薪名,利用對岸情資查覈不易,虛構吸收「樑方」、陳姓、林姓3名大陸情報員,以假情資詐領「情協獎金」上千萬元,士林地院2月29日依貪污罪判處蘇女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蘇男判刑6年,褫奪公權5年。

判決指出,蘇永玲明知「樑方」、陳男、林男3人,是蘇薪名虛構杜撰爲對岸情報工作人員,並未依作業流程吸收成爲「線民」,卻配合並採信蘇薪名提供的情資,向軍情局請領獎金。蘇女從中獲取85萬餘元獎金,蘇男則侵吞1014萬4724元。

合議庭審酌,蘇永玲、蘇薪名均擔任軍情局軍官20餘年,長期接受國家栽培,深知情報工作的重要,應兼顧國家安全、保障人民權益,竟利用職務上機會及情報工作監督漏洞,藉由情資查覈不易的特性,詐領獎金,嚴重敗壞軍紀,戕害軍譽,依法重判。

合議庭以蘇女涉犯貪污3罪,判處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沒收85萬945元,褫奪公權6年。另蘇薪名沒有掌管情報業務,亦涉犯貪污3罪判處應執行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沒收1014萬4742元。

士檢溯源追查後,又查出蘇薪名早在2016年就開始詐領,士檢上個月第2波起訴蘇薪名與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指控3人以不實資料詐領情報業務工作經費與獎金,其中蘇、江於2016至2023年共詐領約1000萬元;蘇、徐於2017至2021年共詐領約140萬元;蘇另於2018至2019年獨自詐領約190萬元及美金10萬元,並透過人頭帳戶洗錢。這部分案情,士院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