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原理比照電烤箱 國稅局:氣炸鍋要課貨物稅

▲氣炸鍋示意圖。(圖/記者陳雅韻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隨着養生健康意識高漲,民衆在烹飪料理時,多以少油少鹽少糖爲考量,氣炸鍋具有不需用油空間小的特點,儼然成爲家庭必備的火紅家電產品,值得注意的是,氣炸鍋屬電烤箱,爲貨物課稅範圍,應課徵貨物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以烘焙食品爲主要功能且具有封閉箱體的「氣炸鍋」,其外觀與內部構件雖與傳統電烤箱不同,但其加熱原理、產品主要功能及應適用的電器檢驗標準要件,都與貨物稅條例規定的電烤箱相同,屬於應課徵15%貨物稅的貨物。

廠商產製氣炸鍋,應於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如漏未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即擅自將產製的氣炸鍋出廠,除應補徵貨物稅外,並按貨物稅條例第28條及第32條規定處罰。

南區國稅局提醒,廠商產製以烘烤食物爲主要功能且具有封閉箱體的「氣炸鍋」,應自行檢視有無辦理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即未稅出廠,如有不符規定者,應儘速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辦理登記,並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以免被查獲後,除補稅外還須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