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手機聊天挨罰1000元 男:沒當低頭族也要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元旦開始,汽機車駕駛人只要當「低頭族」,就會吃上罰單。而基隆市一名蘇姓男子手機放在臉頰安全帽之間講電話警方上前取締,雖然他強調沒有「低頭滑手機」,但還是被開罰1000元。

▲提醒您開車或騎車時,千萬不要使用手機,以免吃上罰單。(圖/東森新聞)

蘇男2日騎車行經東信路時,正好在講電話,當場巡邏員警攔下。他無奈說,知道現在宣導騎車不能拿出手機「滑一下」,他只是用手「扶一下」手機,這樣也要吃上罰單?警方表示,只要以手持方式用手機講電話,就已經觸法

據瞭解,從今年1月1日開始,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開始執行,如果行車時使用手機或電腦數據通訊設備,屬於違規行爲,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3000元及1000元罰鍰。警方提醒民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