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資本市場雙語化 櫃買3階段實施英文版資訊申報

櫃買中心7日表示,爲加速本國資本市場雙語化以及提升國際能見度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之6,本次修正考量上櫃公司人力成本,以上櫃公司資本額外資持股比例條件採三階段逐步規範上櫃公司申報英文版股東議事手冊會議補充資料」、「股東會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資訊。

櫃買中心說明,第一階段爲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已於108年及109年實施。

第二階段自110年起,以109年底及110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或109年及110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分別於110年及111年間應申報相關英文版資訊。

第三階段自112年起,以前一年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6億元以上,或前一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