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網購真搶劫 搶走貨到付款價值28萬元金飾

高男假網購真搶劫手法,涉嫌搶走貨運司機交貨的結婚金飾價值28萬餘元。臺中地院判刑8年6月。(陳淑芬攝)

高姓男子在2019年11月間高雄1家銀樓網購結婚套組等金飾售價28萬5千元,約定貨到付款在中市交貨。貨運胡姓司機將金飾送抵時,高男攜空氣槍到場,脅迫司機取得金飾逃逸,並委由範姓友人銷贓、李姓友人協助藏匿,經警循線查獲。臺中地院依攜帶凶器竊盜等罪判高男徒刑8年6月,範及李男均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高男在2019年2、3月間在網購1把空氣槍後,在11月7日向高雄市1家銀樓網購結婚金飾套組及項鍊戒子手鐲等金飾,貨款共28萬5千元,約定同月19日在臺中市貨到付款。

高男先偷車牌安裝租用的自小客車犯案,交貨當天,貨運胡姓司機拿出金飾交給高男查驗時,高男亮出空氣槍,並作勢拉動滑套,喝令脅迫胡男取得金飾,開車逃逸,返回南投住處

事後,高男委託範姓友人協助銷贓,變賣金飾得款22萬元,範男取得1萬元及1只金戒指報酬。隨後,高男在李姓及遊姓友人的接應協助,藏匿在南投地區民宿等地,並輾轉逃逸到新北市旅館躲藏,被警查獲。

臺中地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處高男徒刑8年6月。範男則涉媒介贓物處、非法寄放槍枝及藏匿人犯等罪,各判刑2月;1年8月、併科罰金1萬元及拘役50日,均緩刑4年,向公庫新臺幣10萬元、義務勞務80小時。李男犯藏匿人犯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