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翻出嘉明衛生紙 小王談判撕爛600萬本票他抓狂提告

人夫發現妻子外遇,還在家中發現沾有精液的衛生紙與護墊,事後找小王談判,原本小王答應給出600萬和解,但小王最後在警局卻臨時反悔,當場撕爛本票。(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1名人夫小陳(化名)前年發現妻子外遇,還在家中發現沾有精液的衛生紙與護墊,崩潰攤牌後找小王談判,原本小王答應給出600萬和解,但小王最後在警局卻臨時反悔,當場撕爛本票,法院最後判小王須賠償40萬;此外小陳也提告妻子要求對方還回由他買下的1處房產,但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判他敗訴。

判決書指出,小陳發現妻子2019年3、4月間與另1名男子3度進出旅館,他甚至在家中垃圾桶發現擦拭過精液的衛生紙與沾有精液的護墊,他向妻子攤牌後,與小王相約到派出所談判,原本小王答應要給出600萬談和解,未料小王在派出所時臨時反悔,當場撕碎本票,小陳因此決定提告,法院判小王須賠償40萬。

此外,小陳也提告妻子,他在1999年買下桃園市當時價值425萬元的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並繳交頭期款與房貸,但妻子不顧情分外遇,事後談判時妻子也簽下同意書、願意交還房子,他要求妻子履約;不過小陳妻子表示,房子是由她父親提供的金援做頭期款,房貸也是由她繳的,因外遇就要交出現值900萬的房屋不合理。

小陳妻子表示,當時談判時丈夫帶6、7名男子將她包圍,她心生畏懼下才會簽下同意書;而法院認爲,小陳當時在談判協議書中將妻子、小王的責任賠償義務等全串在一起,但小王並未在上頭簽名,因此認定協議不具效力,再參考妻子提供的房產金流資料,認定房子並非全由小陳支出,判他敗訴,妻子不用交出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