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彈劾案公審 監委當庭列11大疏失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偵辦曲棍球協會詐領公款案的檢察官陳隆翔監委彈劾,法院職務法庭14日公開審理本案。提出彈劾的監委高涌誠當庭列出陳隆翔辦案的11項疏失,另外陳隆翔也反批高涌誠特定政治立場而提出彈劾,本案程序合法,請求駁回。高涌誠追列多項疏失,受命法官蕭惠芳當庭覈對。

▲檢察官陳隆翔遭彈劾,各界聲援。(圖/記者劉昌鬆攝)

本案起因於2014年11月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公開指控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的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詐領補助款,段還嗆若指控非實要吞一顆曲棍球,結果法院判決段宜康敗訴確定,而段宜康至今也未履行承諾。至於曲棍球協會詐領公款案由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陳隆翔偵辦,陳檢偵辦本案後,認爲林滄敏未涉案,全案僅是李姓秘書長與張姓總教練所爲,而且2人已經繳回補助款差額540萬元與68萬餘元的旅費,最後對李、張2人做出緩起訴處分。全案經由臺中高分檢再議後,已經駁回再議確定。

段宜康不滿檢方緩起訴,竟對監察院提出陳情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2人也決定對陳隆翔提出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的作法引發衆怒,多個檢察官團體聲援陳檢,連法務部也發聲明「不容監察院以彈劾的方式介入處理」。由於陳檢要求公開審理,職務法庭14日首度開庭審理。

開庭前,劍青檢改代表、檢察官林達在庭外聲援陳檢,批評監察院兩套標準;另外民間司改會也號召「法庭觀察員排隊旁聽。而法庭上,高涌誠當庭否認自己有特定政治立場,強調自己是依法接受陳情而調查、彈劾,並列出陳檢11大辦案疏失。

至於陳檢反批此次彈劾未經監察院彈劾委員會審理,程序不合法,建請職務法庭做出不受理判決。高涌誠追列的11大疏失超出移送給職務法庭的範圍,受命法官蕭惠芳當庭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