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曲敏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5月1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曲敏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曲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曲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曲敏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哈爾濱市農業科學院負責人、院長,哈爾濱市呼蘭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哈爾濱市利民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哈爾濱市正廳級幹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師黨委副書記、師長、政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屯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綏化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