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0彈劾丁允恭 總統府:尊重監委相關調查

總府發言人張惇涵。(資料照/記者黃國霖攝)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去年身陷桃色風波請辭獲准。針對其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的私德問題監察院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後,15日以11比0通過彈劾,全案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相關當事人有所說明,總統府尊重監察院職權監察委員的相關調查。

提案彈劾丁允恭的監委紀惠容與王美玉1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經過調查與詢問,丁允恭違法行爲嚴重損害政府信譽,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核有嚴重違失。

紀惠容進一步說明,丁允恭自2014年2月25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他承認在局長辦公室辦公桌及職務宿舍與Y女發生性行爲,而Y女也曾因他墮胎2次。

Y女北上工作認識A男後,進而與丁允恭分手,不料丁允共卻在臉書上傳兩人合照,遭媒體截圖報導,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Y女憂心丁允恭再流出兩人私照,曾要求對方刪除。

紀惠容表示,上述丁允恭的行爲造成Y女感受冒犯,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的性騷擾。

但對於監察院的彈劾案,丁允恭相當不滿,發聲明反擊,他坦承在局長室發生性行爲確實不當,但針對指稱他「性騷擾」Y女,深感憤怒,因爲Y女曾在分手後數度主動通聯,並索討金援

不久,Y女也發聲明迴應,強調自己並不恨丁允恭,「我並不打算他用一輩子償還,只要他能離開政治圈,重新開始,不再傷害人,就好了」。希望丁允恭能坦然面對過去,度過痛苦期,只要知錯能改,「我,祝福他」。

另外,對於丁允恭彈劾案,Y女表示,很謝謝監委們認真做調查,他們問的問題都非常詳細,更謝謝陪在她身邊的2位好友,謝謝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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