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VISA金融卡輸給貪念 多刷91元露馬腳被逮

▲ 男子撿到金融卡多盜刷91元露馬腳被逮。(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張姓男子在路上撿到VISA金融卡,知道卡片刷超過3000元會以簡訊通知持卡人,因此每筆金額都壓在3000元以下,但是日前到大賣場盜刷時多刷了91元,持卡人周姓女子才驚覺卡片被盜刷,事後雖然雙方達成和解,但警方還是依侵佔罪僞造文書罪嫌張男移送法辦

頭戴安全帽,身穿黑色外套、黑色長褲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風,張姓男子上一秒撿到VISA金融卡,下一秒立刻騎着機車加油站自助加油順利盜刷。

張姓男子1月初在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上撿到周姓女子的VISA卡,盜刷成功後,不只把家中每1臺機車分次騎到加油站把油加滿,甚至還到各大賣場購買生活用品,盜刷總金額將近萬元,土城分局清水所長劉宗鑫表示,「因爲目前的小額信用卡部分是免簽名,所以他就是利用小額免簽名的部分來進行刷卡。」

就是看準了這點,狡猾的張姓男子知道不是大筆金額,刷卡就不用簽名,而且金額一旦超過3000元,將會以簡訊告知持卡人,因此每筆交易他都精準計算,先加油試刷了81元,成功後再刷1300元把每臺機車油加滿,接着到各大賣場陸續刷了兩天,每筆金額還不忘壓在3000元以下。

但是張姓男子1月6日到賣場購買生活用品時,沒有計算好刷了3091元,就是這多刷的91元,持卡人周姓女子終於收到簡訊,驚覺自己的卡片已經遭到盜刷。

張男落網後向持卡人道歉,坦承一切都是因爲自己太貪心,纔會一時起了貪念動起歪腦筋,雖然事後雙方達成和解,還是被警方依照侵佔罪、僞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儘管再怎麼小心翼翼精算每筆盜刷金額,張男還是得爲自己的貪心負起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