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名醫林政誠用禁藥 罰千萬緩起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整形名醫林政誠被檢舉涉嫌以更換膠囊外殼,製造禁藥「卡卡膠囊」、「樂消脂膠囊」,調劑供求診病患服用,觸犯藥事法,今年5月間遭檢調搜索約談,臺北地檢署25日偵查終結,對他做出緩起訴處分2年,緩起訴處分確定後1年內要支付國庫1千萬元。

這個金額創下偵辦藥事法案史上最高紀錄,林政誠說,這只是地檢處的緩起訴,他將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政誠是臺北市汀洲路「美美潘朵拉診所」的執業醫師調查發現,他明知某藥品公司販售的兩樣減肥藥品內含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具有較高心血管疾病安全疑慮的禁藥成分,但仍在去年底涉嫌以每顆新臺幣6到7元的低價購入超過3萬顆「卡卡膠囊」、「樂消脂膠囊」。爲避免查緝,又涉嫌在今年初更換膠囊外殼供求診病患服用。

檢方接獲檢舉後,今年5月25日發動偵查行動,在診所查扣逾3700顆膠囊,在林的住處查扣內含Sibutramine(西布曲明)成分的藍色膠囊逾3萬顆。偵辦期間,林坦承犯行。檢方審酌他沒有前科,自白犯罪並深知悔悟,將他依違反藥事法緩起訴2年,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1年內,向國庫支付1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