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林聯手逮山老鼠 查獲1250公斤牛樟木塊

贓木查獲現場情形。(臺東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證物標註封緘。(臺東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贓木標記。(臺東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贓木查獲現場情形。(臺東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搜查。(臺東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現場搜查分工說明。(臺東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地檢署2日凌晨指揮保七總隊、花蓮鳳林及臺東關山警分局及林務局臺東林管處等單位,採兵分多路,在鹿野及關山查獲潘姓男子等5人涉嫌盜伐重達1250公斤的國有珍貴牛樟木,發現已被切割爲多塊,顯示有意搬運或藏匿,全案依森林法、竊盜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專案小組人員指出,所查獲的牛樟木塊,有部分都已浸水並長出菌菇,不排除這些不法分子專門培育牛樟芝,再以高價出售。專案人員進一步表示,目前200公克牛樟芝,市值逾2萬多元,仍有不法人士因此鋌而走險。

臺東林管處表示,森警第九大隊日前接獲線報,指出鹿野、關山地區有人盜伐牛樟木塊,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鎖定潘姓男子等人涉有重嫌,隨即展開跟監蒐證,昨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

檢警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在鹿野、關山2處民宅內,查獲多批已裝箱好的牛樟木塊,總重1250公斤,並將潘姓男子等人帶回偵訊,全案依森林法、竊盜等罪移送地檢署擴大偵辦。

由於犯嫌已將牛樟木切割成數小塊,根本無從辨識他當初是從何處林班地大量砍伐盜採。檢警表示,仍需溯源追蹤上游不法業者,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詳述偵辦細節。

臺東林管處表示,依據森林法第52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情形嚴重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如爲貴重木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