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公司不當行爲 2舉報人獲15億鉅額獎金

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小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小摩)先前因爲不當行爲遭兩名舉報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舉報,因而分別獲得1300萬美元(約新臺幣4.02億元)和3700萬美元(約新臺幣11.43億元)的獎金,其中一位舉報人甚至還是摩根大通的高階主管

據瞭解,這起事件爲2015年摩根大通遭控未向財富管理客戶披露利益衝突指控有關,當時摩根大通支付了3.07億美元進行和解。這起事件中有兩位舉報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向這兩人分別支付1300萬美元(約新臺幣4.02億元)和3700萬美元(約新臺幣11.43億元)的獎金,其中3700萬美元的獎金是SEC有史以來第三高的個人舉報獎勵

但在SEC的記者會上並未公佈案件細節和舉報人的相關身分,其中一位舉報人的律師Jordan Thomas指出,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在接到舉報人提供的相關資訊後,就開始針對摩根大通對客戶的不當行爲進行調查。律師稱他的客戶正是獲得1300萬美元的那位舉報人,且他在摩根大通進行不當行爲的期間還是該公司的高階主管,但目前是否仍在職律師並未透露。

SEC舉報辦公室負責人Jane Norberg表示,會給予這些舉報獎金,代表舉報人對SEC來說相當重要,因爲有他們,SEC才能成功調查案件,併成功做出裁決。報導指出,SEC的舉報機制是由2010年所立的《Dodd-Frank》法確立的,按規定,SEC必須要協助保密舉報人身分,而舉報人所獲得的獎金爲涉案公司所受裁罰的10%~30%。

摩根大通方面對此事不予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