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剎住校外培訓亂象

北京市教委近日針對無證學科類、語言校外培訓機構違規教學情況再次進行點名。

王 鵬作(新華社發)

李 丹

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以及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等主要職責。雖然還未出臺更詳細的工作流程實施細則,但多方反映這是對一些校外培訓業“野蠻”生長的“重拳出擊”,將給這個行業帶來“最強監管”。

今年以來,關於教育培訓的監管措施連續出臺。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雙減”意見),提到將對不合規的校外培訓機構“從嚴治理”“嚴肅查處”,以減輕學生負擔。6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始施行,其中規定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同時,從今年4月份起,多家校外培訓機構先後因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原因市場監管總局處以頂格罰款

其實,校外培訓業的初衷是爲廣大在校生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本應成爲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而不該成爲“挖錢的行業”。尤其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帶來中小學大面積停課過程中,在線教育對中小學生“停課不停學”提供了有力支撐。然而,當整個行業被資本操縱後,已大大背離原來的初衷。機構爲提升續報率攤平前期投入的大量廣告成本利用家長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心理,不斷販賣焦慮、攀比營銷。大量孩子在課後涌入校外培訓機構,甚至放棄正規學校教育轉投校外培訓,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進度受到嚴重影響,違背了青少年健康成長規律

專家指出,此次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傳遞出徹底解決校外培訓機構監管難的決心。它將有兩大關鍵任務,一是確定科學合理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准入門檻;二是切實建立教育備案審查制,確保所有校外培訓機構有合法資質,進行合法、規範經營。對教育培訓監管的目的是長期規範行業發展,而不是限制其發展。對於自我進化能力較好的頭部公司,監管會利好其長期發展。

因教育培訓行業監管升級帶來的資本退潮,將促使行業走上良性運行軌道。對於教育這一關係每個人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問題,我們尤其需要警惕資本的逐利本性,謹防其將教育帶離原有的節奏和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