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沙盒Q2開放申請 外界關注虛擬貨幣業者能否過關

金融監理沙盒Q2將開放申請,以比特幣爲首的虛擬貨幣交易業者傳出有意申請實驗。(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融創新實驗條例(又稱金融監理沙盒)即將上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18日)表示,將在今年第二季完成子法建置,並開放業者申請。據悉,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虛擬貨幣交易所業者都有意申請實驗。但過去金管會曾多次強調比特幣的高風險,能否讓虛擬貨幣進入監理沙盒,引起外界關注。

顧立雄今天(18日)表示,金融創新實驗條例將上路,金管會將成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專責負責金融監理沙盒的業務,該中心由顧立雄自己擔任中心主任,下設「創新發展組」跟「園區發展組」。創新發展組負責創新實驗條例的所有子法與案件審查,今年第二季初子法可以發佈跟開放業者申請;園區發展組專注在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建置,且提供業者諮詢預計今年上半年可落成。

而顧立雄日前也透露,許多金融科技業者都已經先來詢問,監理沙盒不缺申請案。且根據報載,包括ICO、虛擬貨幣交易所、電子支付業者等都有意申請,但虛擬貨幣會是比特幣或乙太幣?金管會官員則不願詳細說明。

不過,金管會日前才大動作發佈新聞稿,強調所有金融機構都不得收受、兌換比特幣,也將關注專買賣比特幣的網路平臺背後金流模式,顧立雄也曾公開警示投資人,比特幣是個高度投機的虛擬商品。加上近期南韓政府強調「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仍是選項」,衝擊比特幣,金管會未來對於是否讓ICO、虛擬貨幣交易所進入監理沙盒實驗,引起外界關注。

證期局日前也指出,ICO是指企業透過發行數位權益、數位資產或數位虛擬貨幣等「虛擬商品」,銷售給投資人的募集資金行爲,這個概念來自於證券市場的IPO。依據國外ICO經驗,由於「代幣」是以區塊技術基礎專業性頗高,加之運用態樣繁多,不同發行個案差異極大,目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及香港證監會就ICO,採個案認定方式管理。

至於我國,若ICO行爲如有涉及有價證券的募集與發行,就會依證交法規定辦理。可是,ICO代幣是否屬證交法規範的有價證券,則視個案情況認定。但證期局警告,虛擬貨幣或ICO發行如有以虛僞不實的技術或成果,或有以不合理的高報酬,吸引投資人蔘與,則可能涉及詐欺或違法吸金刑事案件,將移送檢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