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藍波」PO文帶火箭炮擊總統府 兩學生繳錢給國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PO文前,請先想個三秒鐘!一名潘姓馬來西亞僑生2010年在網路PO文要「帶火箭炮總統府」,另一名在臺中讀書黃姓同學也附和,於住處上網PO文「帶火箭炮擊總統府+1」經民衆檢舉後,兩人被警方逮捕到案。

兩人對檢方坦承有PO文事實,但是強調原本只是好玩,不知道會觸法。檢方認爲2人涉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明文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檢方考量兩人自白犯罪,並且事後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並令其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各繳交新臺幣2000元給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