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強拆「都更」住戶!工頭認了:跟屋主吵架,一時生氣就拆了

▲北市長安西路長安西路177巷14號被建商強拆。(圖/記者張曼蘋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長安西路177巷14號都更案,屋主張權嶔不同意都更計劃,但建商卻在2017年3月趁他出門時強行拆屋,氣得他向都更局局長林洲民及建商等人提告。士林地檢署偵查後2日表示,林洲民等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僅工頭李程凱坦承,因爲一時氣憤才擅自指揮拆屋,依毀損建物罪予以起訴。

屋主張權嶔表示,自己因爲房子被強行拆除,導致他只能借住友人家,後續可能會改住飯店租屋勢必會遇到經濟上的壓力,而且他居住在這裡已有十多年時間,「我們不想都更錯了嗎?有這麼可惡嗎?裡面有許多我們的回憶,有必要讓我們連回去拿東西機會都沒有嗎,爲什麼要這樣?」

士林地檢署調查,欣偉傑建設早就從工務局,申請核發了合法的拆除執照,只是因爲沒有與屋主張權嶔談妥事宜,所以才一直沒有決定拆除時程。欣偉傑建設工地負責人李程凱偵訊時也坦承,自己因爲「工程問題」與張權嶔吵架,憤怒之下才會未經過協調,直接指揮工人怪手強拆房屋

▲張姓屋主指控房屋遭強拆。(圖/屋主張權嶔提供)

張權嶔在房屋被強行拆除之後,對林洲民及建商等人提告煙滅證據、毀損、強制、圖利以及妨害公務等5罪,對此檢察官認爲,林洲民及建商等人罪證不足,因此2日予以不起訴處分,僅工地負責人李程凱坦承,未經過欣偉傑建設同意,因「一時氣憤」就擅自指揮拆屋,將李依毀損建物罪起訴。

臺北市長安西路都更案,因爲屋主張權嶔不同意都更,雙方因此陷入了長期對峙,但是建商3月初卻強行拆除「1至3樓樑柱」,造成張權嶔位於4樓的房屋傾倒,臺北市府最後以公共安全爲由強行拆除,氣得張權嶔向林洲民及建商等人提告,並且南下新竹至臺北市長柯文父母家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