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期交稅 金管會建議廢落日條款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期貨現貨先行指標,在臺股衝關萬點之際,期貨交易稅減半優惠將在今(2015)年底落日金管會表示,目前亞洲鄰近國家皆未課徵交稅,而我國課徵期貨交易稅,交易成本相對偏高,期貨市場成長性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建議刪除期交稅優惠落日條款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明(30)日將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行的「廢止期貨交易稅條例之影響公聽會」。

曾銘宗今日表示,稅制必須從兩點出發考量,一是與國外市場的比較,二是對短期和中長期的影響。他坦言,降證交稅或期交稅,短期並不會讓臺股大漲,對價沒有太大幫助,但從市場中長期發展以及與國外市場比較來看,可以提供資本市場更大的發展空間

爲提振期貨市場交易動能,我國自87年通過期貨交易稅條例以來,歷經4次(2000年5月、2006年1月、2008年10月及2013年4月)調整,其中,第四次調整將期交稅由十萬分之四減半爲十萬分之二,稅賦優惠期間截至今年底止。

金管會指出,證交稅第四度調整後, 2013年期交稅稅收雖減少爲26.69億元,不過,2014年亦已逐漸回升至28.36億元,同時,2014年期貨交易量爲2.02億口,較2013年的1.53億口成長32.1%,創下歷史新高紀錄,顯示降稅對於刺激交易量增長確實有顯著的效果

進一步與新加坡摩臺指期貨相比,2013年4月期交稅第4次調降後,2014年臺指期貨與新加坡摩根臺指期貨的日均量比值爲152.83%,亦較上年的143.85%成長。

金管會表示,目前國外各主要期貨交易所爲增加競爭力,紛紛透過相互授權掛牌方式,進行策略聯盟或共同行銷綜觀目前亞洲鄰近國家皆未課徵期貨交易稅,而我國課徵期貨交易稅,交易成本相對偏高,使期交所在與國外期貨交易所推動跨境商品合作案時處於競爭劣勢,建議刪除期交稅優惠的落日條款。

除建議刪除落日條款外,金管會進一步表示,未來倘財源充裕或爲提升期貨市場國際競爭力,建議得再次調降期貨交易稅率,配合金管會推動的股市揚升計劃,可促進我國證券期貨市場的活絡及提升國際競爭力,進而帶動稅基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