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最高3萬元

記者江羚瑜/臺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草案將依據住宅法第8條訂定,於8月3日辦理預告公告,預告完成後,將循法制程序辦理,於12月30日施行。如果102年政府籌措到開辦經費,預定於102年6月公告受理申請。

營建署指出,依草案內容,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以實際修繕金額覈計,最高補貼新臺幣三萬元。申請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者,得修繕之設施設備項目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衛生設備、一般照明設備及無障礙設施設備。

營建署強調,草案內容可至營建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內的「最新消息」、「法規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