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慰留要離職的女員工 強吻對方說「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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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知名郭姓建築師前年因任職3個月女員工要離職,他單獨留對方會議室談話,說「覺得很可惜什麼」「很可愛,最後了要不要親」,強吻女員工的嘴巴一審將他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二審考量他與被害人和解並獲原諒,維持8月徒刑,但給予緩刑3年。

2019年5月28日晚間8點半,郭在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建築事務所的會議室內,先假藉與女員工商談離職事宜機會接近她,進而要求親吻她,她拒絕後,郭竟用左手環抱上半身,再以右手扭轉她的臉部,不顧她低頭、掙扎推開等表達抗拒,強行親吻她。

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郭男爲滿足一己私慾,不顧被害人內心感受強制猥褻,造成她心理上之陰影及創傷,郭否認犯行又未能與能與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判刑8月,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考量郭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宣判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