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壯軍人帶國中小女友回家 「不要啦」還是硬上挨告性侵

周男硬上女友。(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26歲身材健壯的周姓軍人去年透過網路認識了國中少女小婷化名),看到對方照片身材火辣後便深深着迷,積極追求後也順利成爲男女朋友,不過他實在是止不住心中慾火,在女方家中過夜時違反對方意願發生性關係,事後遭到小婷母親提告,因此被判6月,但由於女友心軟改稱是「你情我願」,獲緩刑3年,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周男成功讓少女投向自己的懷抱後,就不斷約對方來家裡過夜,終於在去年10月把女友帶進門,但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終於讓他失去控制心中色魔理智,硬拉小婷上牀,強行脫去衣物,即便對方大喊「不要啦!」還是性侵得逞,後來因爲女友回家後被問出實情,挨告妨害性自主。

周男在法官審理時,堅稱「我們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而小婷也心軟替男友求情說「他沒有強迫我!」因此法官認定是合意性交全案法院審理後,依與未成年性交共6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合併應執行6個月,但念在雙方是合意、他也有悔意,與以緩刑3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