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男酒駕外交部不換 葉毓蘭:不適合法治爲上的新加坡

▲駐新家代表江春男。(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儘管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已道歉,但他掀起的酒駕風波持續延燒。警大前教授葉毓蘭今天在臉書批評,名人酒駕,本來就應該承受更大的指責,更何況發生在臺北市,更是不可原諒;她指出,臺北市的替代方案多如牛毛,找不到可以爲你合理化任何藉口,「這樣視酒法律無物的人,不適合派任以法治爲上的新加坡!」

媒體人江春男8月2日晚間9時許,在臺北市國賓飯店飲用紅酒後,晚間10時許駕駛自用小客車離去,並於濱江街3號前被警攔查;經吐氣酒精濃度檢測後,測得酒測值達0.2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且檢方認爲,江春男自白犯行、有明顯悔意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傷 ,因此酌刑法第57條所列之事項公共利益之維護,予以緩起訴期間1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

儘管身陷酒駕風波,但外交部仍表示,江春男派一事將照常處理,不會換人,待全案司法偵查程序完成後,再赴新加坡就任。外交部也稱,前沒有接到任何新加坡的意見,現在江春男對於兩國間影響也不明顯。

對此,葉毓蘭引用臺北市長柯文哲所言,「江春男如果是臺北市政府的,就好辦了」,指出名人酒駕,本來就應該承受更大的指責,更何況發生在臺北市,更是不可原諒。她認爲,臺北市的替代方案多如牛毛,江春男10點多酒駕、徐嶔煌凌晨2點酒駕,小黃24小時隨呼即到,「找不到可以爲你合理化的任何藉口,這樣視酒駕法律如無物的人,不適合派任以法治爲上的新加坡!」

此外,葉毓蘭還表示,尊敬施明德臺灣民主貢獻,我也喜歡讀司馬文武犀利的評論,二人都是臺灣之光,「但是就請留在臺灣繼續發光,兩位惺惺相惜的老友就在臺北天天煮酒論政,爲小英總統提供建言,豈不妙哉?何苦要讓江春男帶着酒氣上任,繼續受到輿論追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