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推行高考再選科目保障機制

(原標題江蘇推行高考再選科目保障機制化學“託底”比例25%)

京報訊(記者 高楊)3月10日,江蘇省教育廳發佈做好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和其他社會考生等不同羣體,實行分列招生計劃分類考試評價、分別選拔錄取。同時,江蘇省教育廳還公佈了再選科目保障政策,該政策將先行建立化學學科的保障機制,保障比例設定爲25%,即如果化學實際考試人數低於25%,將按照25%的基數劃分等級爲考生賦分

自2021年起,江蘇省部分省屬應用型本科高校職業教育本科高校納入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高等職業院校(含職業教育本科高校和部分應用型本科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2022年起,由招生院校依據考生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和對口招生統考,以及院校招生章程規定的考試或考覈成績進行招生錄取。已通過春季“職教高考”等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錄取。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實扭轉應試化、功利性選科傾向,不得限制學生選科,嚴禁高中一年級提前“選科搶跑”;要針對調整選科的學生,專門制訂學科補習計劃和輔導方案,幫助學生儘快適應調整後科目的學習。

針對江蘇省高中學生選科的實際情況,江蘇省將在高考綜合改革制度框架內,建立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再選科目保障機制。任何再選科目出現考生選考比例明顯偏低、嚴重失衡的情況,可在充分論證基礎研究確定保障比例,用於計算該再選科目考生等級賦分的基數,以滿足國家對該學科的人才需求。針對當前學生選考實際,先實行化學科目保障機制,保障比例爲25%。

據瞭解,保障比例的測算主要依據國家人才宏觀需求和高校人才選拔現實要求。以化學爲例,根據國家人才需要,依據相關學科(專業)對化學科目選考要求和全國高校近5年面向江蘇的招生計劃數進行測算,化學科目保障比例爲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25%。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佔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比例低於25%時,啓動化學科目保障機制。考生原始分轉換等級時,將以保障比例(25%)對應的考生數作爲等級賦分基數;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佔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比例等於或高於25%時,以實際參加化學科目考試的人數爲等級賦分基數。

新京報記者 高楊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