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解約專案費率 陳智菡批圍魏救趙 北市回擊:說謊不打草稿

臺北巿長蔣萬安昨天表示,他已要求法務局及相關單即刻啓動解除106年柯市府所簽訂的「專案費率合約」的作業。記者黃義書/攝影

北市警用監視器傳輸費爭議,引爆前後任臺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開戰。對於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天指臺智光警局專案合約「106年沒有3M費率」,並指蔣市府要終止106年柯任內簽訂的專案合約是「圍魏救趙」。北市府副發言人郭音蘭表示,陳智菡不是沒有看合約就亂講,不然就是看了合約之後還亂講,混淆視聽,莫此爲甚。

郭音蘭表示,針對陳智菡臉書貼文提到「圍魏救趙,反而像護航廠商」,「護航廠商」是非常嚴重的指控,陳千萬不能說謊不打草稿,蔣萬安的團隊當中,誰在什麼時候護航哪個廠商,請直接指名道姓說出來。

郭音蘭質疑,陳該不會就因爲專案合約是106年籤的,就覺得只特定在106年這一年使用吧?這分協議書所規範的範圍,不是隻有106年這1年,而是到125年,且是柯市府任內籤的;陳智菡當過市府發言人,不可能不知道吧?109年的3M月租2200元專案費率,就是在106年專案合約架構之下定下,陳是不是真的沒有讀過合約第7條?

郭說,要終止已經引起爭議的專案合約議題,當然就要處理106年柯任內簽下的專案合約本身,問題在哪裡?或許日後代表政黨的立法院黨團來評論市政的時候,在發言之前先看完整份合約,再來討論,才能就事論事。

至於指稱「北市府跳針費率」,郭音蘭表示,如果真的要談護航廠商的話,臺智光的3M費率是在柯文哲任內定的,依照陳的邏輯,難道要說柯前市長在護航廠商?難道要說拿不出議價紀錄,拿不出費率標準,是黃珊珊前副市長在放水和護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