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576人因涉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犯罪獲刑

新華社南昌6月5日電(記者賴星)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記者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17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涉長江流域的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案件2868件,判處4576人刑罰,用嚴格司法保護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

江西擁有152公里長江岸線,也是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打擊涉長江流域犯罪活動,一直是我們的工作重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鬍淑珠介紹,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實行刑事懲罰民事賠償修復相結合的審判原則,加大了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力度

有着“千河歸鄱湖,鄱湖入長江”之稱的江西,是長江中下游生態屏障的重要支撐。爲此,江西法院圍繞污染防治、綠色發展、生態修復等工作爲長江大保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涉長江流域的非法採砂、非法捕撈等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案件共2868件,判處4576人刑罰;審結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77件。

爲提升長江中下游區域環境資源審判協同性,實現長江中下游生態環境一體化保護,今年4月20日,由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牽頭,江西、湖南湖北安徽四省六地市法院共同協商、聯合簽署《長江中下游環資司法協作機制合作協議》,內容涉及司法協助、審判執行、交流合作等九個方面工作機制,將爲長江中下游生態環境一體化保護,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