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力推特色教育 行政院會通過實驗教育草案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行政院會17日通過教育部擬具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公、私立學校辦理實驗教育將有法源依據。教育部表示,希望透過以特定教育理念從事整合性教育實驗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發展具有特色的教育型態,並同時兼顧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行政院長江宜樺。(圖/本報資料照)教育部表示,爲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落實《教育基本法》第13條的精神建構教育多元化環境,因此參考其他國家法制,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重點包括,明定主管機關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的設置、組成、訪視、調查進行及委員迴避事項,以及參與實驗教育學生權益保障與實驗教育實施原則

另外,也明定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實驗教育計劃經停辦或不續辦時,學生及教職員工處理方式,避免爭議

行政院長江宜樺試圖調整基層教育,行政院會上週也通過教育部擬具的「技術職業教育法」草案,內文規定,國小、國中應開設或採融入式之職業試探生涯輔導課程,國中可以與技職校院等合作辦理技藝教育;職業準備教育,則是從高中職開始,得開設實習課程、遴聘業界協同教學,並要求主管機關對實習課程實施績效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