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2016年成長五倍 安養信託規模突破435億

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業務統計

安養信託多元發展,成效漸顯,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根據信託公會統計,2016年底,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本金新臺幣82億元,受益人數爲6萬7千多人,截至2020年底,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本金激增爲新臺幣435億元,受益人數增加爲3.36萬人,2020年信託業辦理安養信託的信託財產本金爲2016年的約五倍,受益人增加亦約五倍,顯示出信託業者努力推動的成效。

雷仲達表示,安養信託的功能性,經過這幾年的發展,已經可以擴大到五大功能,一是財產安全的保障;二是信託財產專款專用;三是定期給付,將信託財產運用於例行性的生活給付,如安養院費用支付,及日常生活支出的生活照顧等;四是累積資產,透過適當的投資理財規劃讓資產增值,避免信託財產用罄,無法達到安養目的

第五是多元服務,透過異業資源整合,運用「跨業結盟服務」、「跨業轉介行銷」或「跨信託或金融商品整合行銷」等結合食衣住行育樂等需求,創新行銷或商品整合銷售模式來提供更多元服務。

雷仲達表示,考量實務上信託契約的簽訂期間可能很長,民衆一旦簽訂後,日後可能因爲被照護者的情況改變,而有不同需求,所以信託公會修訂安養信託契約參考範本,增加信託財產給付金額彈性調整相關約定,更符合民衆實務需求。

雷仲達舉例假設雙方當事人得約定於信託存續期間內,發生五大情況,「物價指數變動委託人監護輔助宣告、委託人有入住安養機構或聘僱照護人員需求、主管機關調高安養機構收費標準、委託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裁定前有需求」委託人就可預先約定得調整信託財產給付金額。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配合信託2.0計劃的推動,業者也力求強化信託服務的深度廣度,業者更貼心考量到實務上許多民衆雖認爲信託規劃有其必要性,但想到一旦簽訂信託契約,就必須開始支付信託管理費而卻步,爲鼓勵民衆在身心健康時及早簽訂信託契約,因此推出「預開型安養信託」。

她解釋,民衆在與信託業者簽訂契約時,只需要支付簽約費並交付小額的財產到信託專戶即可,且在未啓動信託服務前無須交付大筆資金,也都不需支付信託管理費,直到開始啓動信託機制之後,纔會開始收取信託管理費並給予較優惠費率,提供民衆提早規劃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