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修法!旅客未出境想退機場稅 航空公司禁收手續費

交部修法!旅客出境想退機場稅,航空公司禁收手續費。(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臺灣虎航去年被揹包客踢爆,想申請退回500元的機場稅,竟要先被收1250元的手續費,挨批根本是在A錢。交通部3月預告修正「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作業辦法」,明訂若旅客未出境,在開票日起1年內申請機場服務費退費,航空公司應全額退還,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和手續費,預計最快4月實施上路

廉價航空爲維持經濟實惠票價,若乘客個人因素取消行程,多不予退款或補償。但去年就有旅客踢爆,購買虎航飛沖繩888元機票,要再加上500元機場稅,但因故取消搭乘後,想要退500元的機場稅,竟被要求先繳1250元手續費。該事件也引發立委質疑,那些沒退回給旅客的機場稅到底最後是被誰收走了?

▲去年揹包客控虎航A錢!批辦退機場服務費,被收1250元手續費。

民航局林國顯當時迴應,若旅客沒出境,民航局就不會跟航空公司收機場稅。華航總經理謝世謙則坦言,如果旅客沒申請退回機場稅,款項就會被列在虎航代收款中,最後成爲其他收入。

交通部3月1日預告修正「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第3條草案,持用含機場服務費機票之旅客未出境,得自開票日起1年內向航空公司申請退費;航空公司應全額退還,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持用未含機場服務費機票之旅客,應於辦理出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該項費用。但法規修正後還需報行政院覈定,預計最快4月過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