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停等紅燈「機車逆向擦撞」還要告傷害 紀錄器還原真相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1名網友PO文表示,他在臺南市新市區停等紅燈時,被1部疑闖紅燈逆向機車擦撞,對方說他要處理求不要報警,但他依法報警查處,事後對方一直不出面處理,等他申請調解,竟傳簡訊說受傷骨折不能工作,要告他傷害,令網友氣憤PO出行車紀錄器還原真相,善化分局警方表示會請雙方製作筆錄依法查處。

▲臺南1名網友停等紅燈時,被1部疑闖紅燈逆向的機車擦撞,對方事後傳簡訊說受傷骨折不能工作,要告他傷害,令網友傻眼。(圖/翻攝自臉書

梁姓網友PO文指出,上星期在臺南市新市區,駕車停等紅燈時,被一臺機車從對向衝過來擦撞,一開始對方說會處理,叫他不要報警,但他不理會直接報警,當時有照相存證。

警察來了也有酒測,但雙方都沒有喝酒,網友想說人都沒受傷這樣就好了,但他打了一個星期的電話對方都不接,等到他去警察局要申請調解會了,對方又傳簡訊給他,對方說手骨折不能工作,要他賠償對方,還要告他傷害,真是超扯!本來他是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叫對方賠個幾千元,修理他車子的後照鏡就好,後面的鈑金部分不用了,但是看到這簡訊真的太讓他傻眼了,大家遇到這種人該怎麼處理?網友還PO出行車紀錄器還原真相。

網友們紛紛留言說:「給他告吧!開庭終結 請你再送他一條誣告罪吧!反正他告不贏你!還有他闖紅燈順便一起送給他」、「很簡單啊 誰對誰錯 不是他說了算 法院慢慢說」、「非常好,闖紅燈,撞對向來車,竟然還敢說這種話,就讓他賠吧」、「幸好你有報警」…,網友們一面倒,全部支持原PO的立場

臺南市警善化分局新市分駐所長楊宗浩指出,警方到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車輛已經移動現場,警方依規定測繪現場草圖及車損照片經酒測雙方當事人均無酒駕,當時尚未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給警方,而第一時間機車騎士只說有輕微擦傷。警方在現場時,雙方表示要私下協調和解事宜,警方不介入民事賠償調解。本案將請雙方當事人到所作筆錄,依雙方提供之相關證據,警方會依法查處。

警方再次呼籲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不要急着將車輛移動,應立即擺放警告三角牌,並報警處理纔是上策,不然可能會影響當事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