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落實違規拖吊 線上查獲自小客車竊案

臺南市警交通大隊第二中隊東仁拖吊小隊警員林清祥,落實拖吊作業程序,查獲涉嫌竊取自小客車王姓嫌犯,受到市警交通大隊大隊長陳建民(左)表揚。(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交通大隊第二中隊東仁拖吊小隊警員林清祥,18日下午執行拖吊勤務時,因落實作業程序,並確實以警政系統查詢過濾,當場查獲涉嫌竊取自小客車的王姓嫌犯,全案依竊盜罪嫌偵辦移送。

警員林清祥於18日14時25分,在東區自由路2段與仁和路139巷51弄口執行拖吊勤務時,發現1部自小客車違規停放在交叉路口紅線路段上,因屬7項重點違規,經依SOP鳴笛廣播後,再以M-police查詢,赫然發現該車爲失竊車輛

▲臺南市警交通大隊第二中隊東仁拖吊小隊落實拖吊作業程序,查獲被竊自小客車。(圖/記者林悅翻攝)

林員先按兵不動,等待駕駛人是否會聽到鳴笛到場,果不其然,一名自稱是駕駛人的王姓民衆走向林員,表示該車是其駕駛,林員即告知該車已被通報失竊,並以腕力控制王民行動後,通知轄區第一分局德高員警到場接續偵辦。

市警交通大隊大隊長陳建民、副大隊長洪國哲及督察組長林佳輝等人獲報後,立即前往東仁拖吊小隊慰勉表揚林員優良事蹟,並即刻辦理行政獎勵,鼓勵同仁士氣

大隊長陳建民表示,拖吊違停車輛是一種作功德工作,除了有效整頓交通秩序外,更可減少因違停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時,陳建民大隊長也期許執勤員警,應以7大重點違停爲優先執法項目,並注意執勤態度,落實作業程序,重成效而非重績效,以達確實改善交通市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