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開開躺着賺比較快」 醋妻臉書開罵丈夫女同事判賠

李女忌妒丈夫女同事合照,辱罵「妓女」、「腳開開」等遭判罰金6000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洪正達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女子因丈夫與公司2名女同事聚餐合照,心生不滿妒火中燒,竟在其中一名女同事臉書留言「當妓女比較快,比當店員好賺」、「腳開開躺着比較好賺」等字眼,遭對方狀告法院,經臺南地院審理後,涉刑法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6000元。

判決書指出,家住安南區的李姓女子,因丈夫工作汽車百貨有許多女同事,心中早有疙瘩,某日丈夫在公司聚餐時,與2名女同事合照,李女看見照片後怒不可遏,便質問丈夫爲何自己對女同事有疙瘩卻又執意合照?丈夫表示聚餐合照難免,李女不滿的情緒在事後仍無法平復,便以匿名帳號貝殼」到對方臉書專頁上留言。

李女在對方臉書專頁上留下「當汽車百貨門市人員浪費時間,腳開開1小時抵上班12小時薪資」以及「做一次多少錢,配合度好嗎?」等不堪入目的字眼,對方深覺名譽受損提告,法官認爲李女涉及公然侮辱,判處罰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