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家長聯手 要求教育部還給教師管教權

家長團體和教師團體18日呼籲教育部還給教師管教權。(簡立欣攝影)

是甚麼規定可以讓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聯袂開記者會,向教育部喊聲?答案是教育部新修訂卻又臨時喊卡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2條新規「學生若有異議,教師應立即調整或停止管教」、「不得於下課時管教」,引發爭議,教育部16日澄清並宣佈暫緩,但家長團體18日仍開記者會表示教育部的澄清是「廢話」,呼籲教育部教孩子尊師重道並還給教師管教權。

今年8月3日教育部逕行公告上述〈注意事項〉,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本月9日發新聞稿質疑條文不分青紅皁白,給學生權利去改變管教措施,也沒把「除非特殊情形纔可以在下課時管教學生」的紅線畫清楚。當時教育部迴應表示,只是給老師自我檢視的機會,若仍認爲有必要,仍可繼續管教。教師們則認爲若是如此就跟原規定一樣,何必多此一舉?

16日中午教育部發新聞稿澄清,傍晚又發新聞稿低調錶示該規定用字易生誤解,將重新檢討文字內容再行頒佈。

「《聖經》裡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我建議教育部學學猶太人的教育哲學!」家庭主流化聯盟召集人曾獻瑩18日表示,很遺憾教育部居然直接發下這個「只爲討好學生」的函文,沒跟家長和教師溝通,現在很多教師不敢管學生,學生和家長雙輸。

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榮譽理事長李惠蘭說,教育部不信任教師專業,還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張冠李戴:「公約是重視孩子表達意見的權利,並非孩子可以修改、制止教師管教的權利!」她要求教育部廢止此次修訂,並跟家長及教師團體溝通。

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表示,尊師重道是重要品格,遺憾現在校園已經看不到。她之前聽過有高中的「設計與思考」課,女學生在臺下畫陽具傳閱,請問這種情況老師該不該管?教育部應該做教師的後盾,現在卻用一些奇奇怪怪的規定讓教師綁手綁腳。

高雄市家長聯盟理事長洪志和視訊連線表示,新規定爽到孩子,苦到家長,不管不教,孩子不尊師重道,成爲惡性循環,孩子目睹教育現場亂象,以後怎願意生小孩?教育部澄清說「下課以後還是有管教」,卻規定下課時除了現行犯如抽菸、打架,或像之前有學生在校內互砍,教師才能管,其他一般管教全部禁止,「所以教育部的澄清根本是廢話!」

洪志和舉例,原本下課時老師可以要求學生把沒寫完的功課寫完,現在不行,老師要嘛不管,要嘛讓學生上課時補寫功課,這是本末倒置。教育部又說用字引起誤解,會重新檢討,到時自行修定又逕自發布,誰放心?請家長們不要只顧賺錢、不要被溫水煮青蛙,要關心一下。

臺灣性別人權維護促進協會秘書長郭大衛表示,知識容易取得的時代,教師的管教更珍貴。新規定讓教師降格爲糾察隊,只能記錄學生行爲,交給家長、學務處、輔導室處理,「這不就是教育部變相教唆教師怠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