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私人銀行部代理銷售業務管理嚴重違反審慎規則被罰

1月15日,上海銀保監局發佈滬銀保監罰決字〔2021〕1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的違法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主要負責人梅津芝。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代理銷售業務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