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人民網北京12月9日電(王紫記者交通運輸部獲悉,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到2022年,全面建立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此舉旨在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要求,進一步落實縣級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主體責任,健全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通知》指出,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是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補齊農村公路管養短板的重要內容,是夯實地方各級政府責任、建立規範化持續管護機制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提升農村公路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全面做好“路長制”工作,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爲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有力支撐,爲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

《通知》提出完善“路長制”工作機制的具體要求。一是制定實施方案,在推動出臺農村公路“路長制”政策措施基礎上,指導市、縣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儘快完善“路長制”運行機制。二是建立組織體系,推動省市兩級政府分別成立農村公路“路長制”領導小組,推動各縣設立農村公路總路長,並分級設置縣級路長、鄉級路長、村級路長。三是明確工作職責,省級領導小組負責全省農村公路“路長制”的統籌、指導、考覈等工作;市級領導小組發揮承上啓下作用,落實省級領導小組的要求,對縣級農村公路“路長制”進行指導、監督、考覈;縣級總路長是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縣域內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縣、鄉、村三級路長在總路長的領導下,分別對所轄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負直接責任。

《通知》明確了有效落實“路長制”工作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建立協同聯動機制,明確有關部門農村公路管理職責,細化縣、鄉、村三級路長具體職責和責任清單。二是加強技術支撐,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因地制宜制定農村公路有關標準,加強農村公路信息化建設。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將“路長制”有關信息納入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公示範圍,向社會公告縣、鄉、村各級路長名單。四是加強宣傳引導,總結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加大對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