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11年男友劈腿!她相親閃嫁「適合的人」:我其實沒有很愛他

▲她被交往11年的男友劈腿,嫁個一個適合但卻不愛的人(示意圖/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徐溱謐/綜合報導

有人說,常常結婚的對象都不是這輩子最愛的人。一名網友在《Dcard》感情版抒發婚後心情,她快30歲時,被交往11年的男友劈腿,因爲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只好在父母的安排下參加相親,認識了現在的老公,雖然她並沒有特別愛這個男生,但因爲各個條件都很適合,兩人交往幾個月就結婚了。

女網友說,以前聽到人家說,「最後會在一起的,不是你最愛的人,而是最適合的人。」每次她都偷在心裡偷笑,覺得不愛幹嘛還要在一起,也認爲結婚對象一定要是自己喜歡的人才行,「直到交往11年的男友劈腿離開了,我才知道一個快30歲的女人要跟自己愛的人一輩子有多難。」

當時剛失戀的她,在父母的安排下和幾個30歲上下的男生吃番聊天,很不甘心就這樣要決定自己未來的另一半,她自己也努力了一番,終於認識現在的老公,「我心中他是非常普通男性個性很溫、工作穩定、在我居住的縣市」,也因爲這些條件都非常適合自己,兩人短暫交往幾個月就結婚了。

婚後兩人相處非常愉快舒適,一起在客廳邊吃晚餐邊討論社會總總,一起分工家事,放假時一起到大賣場東西、到書居看書,「我並沒有很愛他但是我們很『適合』。」現在的自己再次看到那句話,心中依然會偷笑,「笑荒謬的自己,打下這段回顧自己莫名其妙的結婚。」

網友們看到她的分享紛紛留言,「也許現在不是最愛,以後誰都不能保證不會變成最愛」、「因爲最愛的不見得適合阿,相愛容易相處難」、「不完全認同,還是有許多人和自己最愛的人走到最後了,固然機率比較低啦而且要渡過重重難關」、「屈服於現實才是人生,不過語錄前男友請丟焚化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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