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APP約姊妹上賓館 他上了姊姊卻告妹妹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涂姓男子透過交友APP「17約會吧」約出一對姊妹,與姊姊上牀後,控訴妹妹詐欺,拿他的錢「買情趣用品」卻爽約;基隆地檢署認這只是塗男片面指控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塗男(35歲)1月結識余姓女子(26歲),約對方新北市貢寮聊天吃飯,餘女帶姊姊同行,3人併到一間賓館房間休息。塗男表示,當時餘女向他索討3千元,包括1千元買便當、2千元買情趣用品,但拿了錢卻沒有回來。

餘女胞姊證稱,雖然塗男先認識妹妹,卻對她有興趣,趁妹妹外出買便當時,2人發生性行爲,事後塗男給她700元;餘女則說,塗男拿1000元給她買便當,她買完後拿回旅社就走了,「不知道他們在房間做什麼。」

由於余姓姊妹供詞一致,檢察官認爲,餘女若要詐塗男3千元,就不會回到賓館,以查無積極證據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