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查覈兒福聯盟列4項缺失 要求兩週內提改善報告

教育部對兒童福利聯盟進行專案查覈,發現有4項缺失。(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3月22日聯合查察兒童福利聯盟,在財務及會務方面,發現有兒福聯盟在內部控制、董事會、監察人及人事制度等4個層面均有缺失與待改善事項,將與衛福部本週內發文請兒福聯盟於2周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1歲多男童遭兒福聯盟轉介照顧的保母虐死,引發社會震驚。教育部與衛福部22日聯合查察兒福聯盟財務、會務及收出養業務等相關事宜,其中教育部負責查覈的財務及會務方面,發現兒福聯盟有4項缺失。

教育部表示,兒福聯盟內部控制層面,108年訂定內部控制制度,惟無專任或兼任稽覈人員執行內部稽覈書面紀錄,且控制作業未涵蓋所有行政面向。購置不動產需求與選址等事前評估作業,也欠缺內部控制與書面文件。

至於董事會,教育部查覈認爲,兒福聯盟董事爲無給職,均未支領車馬費。惟查董事會議討論與其他非營利團體合作辦理兒童福利相關業務時,部分董事有應迴避而未迴避情事。

監察人層面,教育部說,兒福聯盟捐助章程規定得設置監察人,非強制規定。但經查,兒福聯盟前數屆均有選聘監察人,惟自110年後未選聘監察人,致未能發揮內部監督之機制及功能。

人事制度層面,教育部指出,兒福聯盟薪資依員工薪資表發薪;組織架構上,於董事會下實際置執行長及策略長兩個職位,惟其權責與職能分工,未見於任何書面規章。

至於兒福聯盟財務,教育部說,111年度收入用於人事費用約51.25%;用於服務費約44.22%,經兒福聯盟委託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覈報告,尚屬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