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卻拒還 機車侵佔犯嫌違規被捕

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所查獲涉嫌侵佔他人機車的林姓婦人。(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所警員樑家綸、洪富鑫,執行巡邏勤務,在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3段與崇明路口,執行取締砂石車勤務攔查違規車輛時,於18時45分發現林婦騎乘重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而攔下盤查經查發現該機車於10月11日已被通報失竊(侵佔)車輛,員警依法帶返所偵辦,並通知車主王女所指證並領回該重機車。

據車主王女至所表示,今年9月20日遇一名不太熟識林姓婦人,向王女表示因腳痛造成行動有所不便,需要借部機車使用代步,她見林婦當下似乎寸步難行,基於好心便將該重機車借予其使用。

當時雙方口頭約定2至3天后會歸還機車,並互留手機號碼以便聯繫。誰知歸還期限一到,林婦卻遲遲未將機車歸還,雖經多次以簡訊電話聯繫追討,林婦都藉故推託。最後一次約定10月10日林婦需將機車騎至王女工作場所歸還。但林婦依舊爽約,憤而向桃園當地派出所提出侵佔告訴。

員警詢問時,犯嫌林女(女、58歲、業工、查有竊盜、妨害自由、詐欺、公共危險等素行資料)辯稱自己一直都有跟王女保持聯繫,並示意持續借用。因當日交通違規而遭警方攔停盤查,才知車主已向警方依侵佔罪報案處理,萬萬沒想到會演變成圖自己一時之便,而身陷囹圄。全案偵訊後依侵佔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