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全球能源轉型與 臺灣再生能源交易趨勢

【文. 蔡亦臺、林君明】

全球減碳風潮席捲,能源型作爲淨零排放的重要路徑,使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對再生能源的重視與日俱增,與此同時全球供應鏈也因應能源危機進入調整階段,使企業對於再生能源需求逐漸上升。爲 迴應淨零排放趨勢,臺灣政府亦積極提倡綠能,自2017年《電業法 》修法以來,逐步開放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綠電的自由交易市場。行政院環保署亦於 2021 年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立法院並於今(2023)年1月三讀通過更名爲《氣候變遷因應法》,預計未來將針對高碳排企業徵收碳費。在永續減碳的壓力之下,能源轉型趨勢在國際間及國內皆備受關注,再生能源的發展及交易成爲當前熱門議題。

國際淨零路徑及

能源轉型現況

巴黎協定與COP 26促成

淨零共識

溫室效應及氣候變遷的壓力下,依循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所設立的「政府間氣候變化綱要公 約 談 判 委 員會」於2015年,在法國巴黎舉辦第21屆締約國大會(COP 21),COP 21中通過了《巴黎氣候協定 》(Paris Agreement),取代了僅限定已開發國家41國減排責任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將減排的重要義務擴及到印度和中國,不再侷限於已開發國家。

比起議定書(protocol)之性質,協定(agreement)通常是更具技術性且更具體的條文,使巴黎氣候協定成爲更具約束力的國際行動。此外,更訂定出於2050年達到碳中和,並規定締約國致力 於此目標,由下而上地, 所有簽署巴黎協定的國家須提出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 ontributions;ND Cs)的承諾,以每五年爲一階段,檢討對減碳的貢獻。 自此,2050 年淨零排放成爲國際共識。

而聯合國於2021年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辦了因疫情延宕一年的COP 26,是繼COP 21後重要的階段性減碳 成果檢討。此次高峰會通過了《格拉斯哥氣候協議》,首次將「逐步減少化石燃料」寫入官方文件中,並做出多項承諾,致力實現淨零排放的目標,包括200家航運業者承諾在2030年前實現零碳船舶和燃料的規模化、超過百位領導人承諾 2030 年終結森林砍伐、90 個國家同意在2030 年減少甲烷排放量、20多個國家承諾不再新建燃煤電廠、11 家汽車製造商承諾於 2035 前達到主市場全銷售零碳車等。

能源危機

加速再生能源投資力道

除了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減碳壓力,世界亦處於能源危機中,數年的疫情加上烏俄戰爭 之持續,使得能源危機於去年席捲全球,衝擊的廣度和複雜性前所未有。 俄羅斯是世界上最大的化石燃料出口國,但其對於歐洲天然氣供應的削減,以及歐洲對俄羅斯石油和煤炭進口的反 向制裁,全面性的影響國際能源市場,並且使得全球的供應鏈也爲之動盪,成爲全球能源轉型的壓力之一。

這場能源危機使得世界各國反思能源系統的困境,爲使能源多樣化,加上響應淨零碳排目標,能源轉型的重要性尤爲關鍵,彰顯了再生能源重要性。各國紛紛針對能源轉型有新興政策的制定與推動,並提高對於能源轉型的投資規模。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 今年發佈的2022世界能源展望報告中,計算出全球再生能源投資於去年達歷年以來最高紀錄,約近17兆美元的金額,而全球能源的投資比例,化石燃料的投資金額對應 到再生能源的投資金額,從五年前的 1:1 成長到去年的每1美元在化石燃料對應到1.7 美元在再生能源,其中太陽光電是最大的成長來源。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23.10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