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疑串通外人轉移1100萬財產,律師替姐姐出頭被控故意傷害

(原標題:姐夫串通外人轉移1100萬財產律師姐姐出頭被控故意傷害

10月19日,上海律師張雲帆爲保護姐姐與妻子,與姐夫發生肢體衝突後被控故意傷害罪一案在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庭審理。此前,此案因張雲帆妻子麥茜琪通過微博發文尋找目擊證人而備受關注。

10月20日,張雲帆的辯護律師向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表示,結合現有證據,張雲帆不存在主觀故意,且該案件系家庭糾紛引起,更適用行政處罰,而不應該被刑事立案。

2019年2月20日,司法鑑定機構出具鑑定報告樑某系輕傷二級。/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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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炒股虧1100萬 要求妻子同擔債務

對於丈夫張雲帆被指控故意傷害,學法律出身的麥茜琪一直耿耿於懷,明明是保護姐姐和妻子的行爲,且並沒有主觀故意。

張雲帆的姐姐張某瑛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其和樑某2009年結婚,婚後10多年樑某一直沒有工作,全家及樑某父母的開支都是由張某瑛婚前積蓄在支撐。2016年時,樑某稱其認識了股市神秘人曹某夫婦,他們有“新股配售”特殊渠道,可以穩賺不虧。在樑某的一再要求下,張某瑛拋售了自己股票賬戶中所有股票後,聯合自己的積蓄,湊了500萬元交給樑某炒股。不久後,樑某稱其通過操作曹某夫婦賬號不僅把500萬元全部虧光,而且還倒欠了曹某夫婦600萬元,共計損失1100萬元。

“事後,我建議姐姐必須找樑某出具損失清單,但樑某始終不說損失的具體內容。向曹某夫婦索要,也始終未能取得虧損證明。”麥茜琪稱,事後他們得知樑某實際是曹某夫婦的操盤手。因此懷疑樑某系串通外人轉移財產。

2018年9月,曹某夫婦將樑某、張某瑛告上法庭,要求償還600多萬元欠款。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0)滬01民終253號《民事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認爲,張某瑛不應承擔曹某夫婦所訴的610萬元欠款,該欠款由樑某一人承擔。後梁某上訴被法院駁回。經法院調查,樑某和曹某夫婦之間有4000多萬元的流水往來,

10月20日,針對欠款一事,上游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曹某夫婦電話,但均無人接聽。

2016年7月13日,張某瑛向樑某轉賬500萬元,樑某用作炒股。/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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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姐夫發生衝突 律師被控故意傷害

一起家庭糾紛,最終演變成夫妻兩人對簿公堂,在張某瑛看來這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是自己的積蓄不明不白的沒了,也心有不甘。2019年1月12日,張某瑛和麥茜琪找到樑某的住處,希望能找到樑某惡意串通轉移財產的證據,沒想到卻引發衝突。

麥茜琪稱:“當天我丈夫不放心,就陪我們一起過去。到地方後,張某瑛看到樑某站在一輛寶馬跑車前,就開始用手機拍照,並要求看樑某的揹包。樑某上前和張某瑛爭搶揹包,還試圖搶走拍照的手機。張雲帆怕姐姐會受到傷害,就一把抱住樑某,兩人一起摔倒在地。期間張雲帆並沒有毆打樑某,只是壓着他不讓其起身,在我們離開現場後,張雲帆便鬆開了樑某。”

隨後,樑某報警。《起訴書》顯示,2019年1月12日16時,張雲帆爲幫助張某瑛搶奪被害人樑某隨身物品,徒手控制被害人樑某致雙方倒地,後用膝蓋頂壓被害人樑某胸部致傷。經鑑定,被害人樑某的右側第3、4、5、6前肋骨骨折等,構成輕傷二級。

《起訴書》中提到,6月13日,張雲帆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對上述犯罪行爲拒不供認。“期間,辦案人員曾提到我們可以和樑某溝通,獲得樑某的諒解。但樑某提出的條件是必須要和他共同承擔600多萬的債務,此前從張某瑛處拿走的500萬元也不再歸還。”麥茜琪稱,因沒有達成諒解,今年9月,她便通過微博發佈了該事件的始末,希望當天圍觀的人能爲丈夫作證。

2020年9月1日,張雲帆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逮捕。/受訪者供圖

3 傷殘鑑定被指系當事人“自傷”

10月19日,此案在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當庭播放的監控視頻顯示,案發時,張雲帆將樑某按倒在地,待張某瑛和麥茜琪離開後,張雲帆鬆開樑某並離開,期間並未有過毆打樑某的行爲。

檢方出具的《上海楓林司法鑑定有限公司鑑定意見書》顯示,案發當天2019年1月12日,上海市閔行區中心醫院放射診斷報告記載:樑某右側諸肋骨未見明顯錯位骨折。但據該院2019年1月23日記載:樑某右側第4—6肋骨皮質皺褶。結合案情介紹,病史資料及法醫學檢查,綜合評定,樑某因外傷致右側第3—6肋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對於《鑑定意見》,張雲帆曾在筆錄中提到,“壓着他時,我用手壓住樑某,膝蓋一直在地上。後來,我跑上車,當時我老婆駕車,不過那時候車還沒有動,樑某正面就撲到車蓋上,當時聽到他撲在車上‘咚’的聲音,後來我下車拉他肩膀,把他拉開的。”

對此,張雲帆辯護律師表示,即使樑某的骨折是案發當天形成,也無法排除是其撞到車頭攔車所致的合理懷疑,和張雲帆的涉案行爲之間的因果關係存疑。如果是樑某自己撞到車頭導致受傷,就是樑某的自傷行爲。另外,對於樑某在案發當天檢查無骨折,案發11天后才診斷出有骨皮質皺褶,且作爲鑑定主要依據,張雲帆的辯護律師也當庭表示,無法通過案發11天后的CT片診斷,確認涉案行爲是導致樑某骨折的唯一性。

張雲帆的辯護律師還表示,本案是由家庭矛盾引發,樑某也有一定的過錯。張雲帆沒有傷害樑某的故意。即便合議庭認爲張雲帆有主觀故意,因其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小,也應屬於行政案件,而非刑事案件

案發當天樑某就診報告顯示,並未見明顯錯位骨折。11天后樑某再次就診,報告單顯示肋骨皮質皺褶。/受訪者供圖

4 檢方建議量刑1年6個月

對於張雲帆及其辯護律師的意見,檢方當庭出具了被害人樑某、張雲帆及張某瑛供述等相關證據,並對張雲帆制止樑某行爲等細節當庭進行了詢問。檢方認爲,被告人張雲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爲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張雲帆及其辯護律師對《鑑定意見》提出的質疑,檢方認爲,經審查相關證據均屬司法機關依法取得,內容客觀真實,形式合法有效,與本案具有關聯性,可以證實被告人張雲帆傷害被害人樑某的事實。檢方還認爲,被告人當庭拒不認罪,百般辯解,態度惡劣,建議量刑1年6個月。

庭審持續近7個小時後並未當庭宣判。開庭前,上游新聞記者曾聯繫到被害人樑某,被問是否系張雲帆姐夫後,樑某掛斷了電話。10月20日,樑某代理律師迴應表示,對於此案暫不接受採訪,也不做評判,以法院判決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