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隔離新標準「Ct值大於30」 指揮中心:重症須篩檢2次

最新新冠肺炎解隔離標準加嚴輕症個案必須在解隔離前一天接受PCR採檢,體內病毒量Ct值需高於30;重症個案則必須連續2次篩檢Ct值高於30才能解除隔離。(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公佈最新解隔離標準,原住院隔離治療的無症狀或輕症個案,只要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就可解除隔離,在標準加嚴後,個案必須在解隔離前一天接受PCR採檢,體內病毒量Ct值需高於30才能解除隔離;重症個案則必須連續2次篩檢Ct值高於30才能解除隔離。

指揮中心表示,隨着國內本土新冠肺炎解隔離者達確診人數70%,醫療量能得以舒緩,23日公佈最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除須符合原先規定2項標準外,需再增加1次PCR檢驗程序,且篩檢結果須爲陰性或Ct值超過30,才能解除隔離治療,回家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中區指揮官黃高彬於媒體聯訪時指出,針對無症狀或確診輕症個案,允許極少數特殊狀況符合「退燒至少1天,症狀緩解」及「距發病日已達10天」2大標準,就可解除隔離治療,回家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但期滿前1天仍須PCR檢驗。

重症個案部分,則須符合「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以及「連續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 RT-PCR)檢驗結果爲陰性,或Ct值≥30。」3項標準纔可解除隔離。重症個案PCR檢驗程序從1次增爲2次,若病人採檢時仍有痰或有使用呼吸器,則至少有1次檢體須爲下呼吸道檢體;否則2次採檢均採口咽或鼻咽拭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