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多起檢舉」中選會示警勿發佈假民調:最重罰200萬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中時資料照)

中選會今(28)日透過新聞稿提醒,近日接獲多起涉及違反相關選罷法的發佈民調檢舉案件,提醒各界勿發佈假民調或是不符規定的民調幹擾選舉,否則最重將開罰新臺幣200萬元。

中選會今天說,近日接獲多起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的發佈民調檢舉案件,均依法進行查處。

中選會指出,違反上述選罷法規定發佈民調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爲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提醒,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民衆如任意轉傳未載明上開資訊的民調,也會違反2選罷法規定,請各界勿以假民調或不符規定民調幹擾選舉。

另外,中選會也表示,自民國113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爲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翟思嘉)11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