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婚姻還生了他的種 悲情女怒了!告小三討250萬

意外發現阿國與歡歡親密照及對話,還爲阿國產下一名小孩,小萱憤而提告歡憨求償25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與男子阿國(化名)在2003年結婚,不料,2022年阿國突然獨自搬出住所,還向法院訴請離婚。小萱卻意外發現,阿國與女子歡歡(化名)的親密照及對話,歡歡還在INSTAGRAM貼文,「868個日子,哭過也效果,人情冷暖,已無所謂…」,不僅如此,她還爲阿國產下一名小孩,小萱憤而提告求償25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歡歡多次勸誘阿國與她離婚,並主導阿國應給付她的贍養費金額,不僅介入他們的婚姻868日,更爲阿國產下一名小孩,該名顯然是她與阿國婚姻關係存續時受胎,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侵害她的配偶權。

歡歡則是辯稱,小萱所提出的照片並非阿國與她的合影,而小萱提出的LINE對話,雖然是她與阿國間的對話,但小萱並無法證明傳訊息的日期,另外,她在2023年1月在臉書的發文,是有關阿國前段婚姻的過程感想,並無侵害小萱的配偶權。

歡歡還說,阿國在2020年11月向她表示已與小萱登記離婚,她在主觀上認爲阿國已非有配偶之人。縱然認爲小萱所主張侵害配偶權之事實存在,但小萱早已知道她侵害配偶權,請求賠償時效早已超過。

法官勘驗阿國與歡歡的LINE對話紀錄,2020年11月3日,歡歡傳訊息給阿國:「那我爲何要讓人佔有我的男人?」、阿國回:「我不是在脫身了?」、歡歡:「你們可以享有3人甜蜜時光…總不能只有你們快樂,要公平」、阿國:「我哪有快樂」、歡歡:「你哪不快樂,天倫之樂捏」。

法官檢視歡歡的INSTAGRAM貼文,「868個日子,哭過也效果,人情冷暖,已無所謂,謝謝曾經不看好我的人,也謝謝陪我走過這段不被祝福的回憶…忍辱負重的走過這條路,再多的委屈再多的難堪已都回到原點,故事也許還會繼續下去…」。

法官審酌,歡歡在知悉小萱與阿國的婚姻關依然存續的情況下,仍與阿國發生婚外情,還發生性行爲併產下一名小孩,顯已逾越一般友人之正當交往分際,實有破壞小萱婚姻生活的信賴基礎、圓滿安全及幸福。

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請求精神慰撫金以7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