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打架將重罰 新北警拍片宣導新法

員警店家發送防制街頭滋事宣導卡片。(新北市刑大提供)

員警提供宣導卡片並請業者協助發放給顧客。(新北市刑大提供)

員警在公共場所張貼防制街頭滋事宣導海報。(新北市刑大提供)

近來在公衆場所經常發生不法分子聚衆施暴,對社會秩序危害大幅提高,立法院於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149條聚衆不解散罪、第150條公然聚衆施強暴脅迫罪,不僅將「公然聚衆」之要件明定爲「於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同時提高罰金刑度,並於第150條增訂攜帶凶器及致生危險等加重處罰條款因應清明連假將至,爲能讓民衆更能明瞭法令內容避免觸法,新北警局特別拍攝宣導短片上傳官方臉書,也讓轄內KTV業者在包廂顧客消費前播放,發揮宣傳效果

「不醉不歸啦!」在影片開頭,包廂裡酒杯交錯,一羣男女正放聲高歌,卻在走廊上因爲擦撞,頓時演變成全武行,此時警方快打特警隊獲報趕到現場,卻有人作勢要攻擊員警,立即被辣椒水優勢警力當場制伏,一干人等全都進了警局,在短短45秒內影片劇情急轉直下,提醒民衆聚衆鬥毆所帶來的後果

新北警局除了製作宣導短片外,還特別印製上千張海報及懶人包小卡片請業者協助張貼、發放,特別宣傳在新法修正後,如有在公共場所實施強暴脅迫行爲,將觸犯刑法第150條,在場助勢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出手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攜帶凶器、危險物品或造成公衆交通往來危險,更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既損人又不利己

新北警局表示,在熱炒店用餐或KTV歡唱,或是參與民俗遶境活動時,切勿因一時衝動而演變成暴力鬥毆事件,也不要以網路揪衆羣聚鬧事。在連假期間重點時段,新北市各分局也在容易發生滋事案件地點預先超前部署,如有發生治安狀況,將會立即啓動線上快打警力到場壓制嚴正執法維護治安,呼籲民衆不要以身試法。相關宣導短片可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官方臉書上觀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