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上討論同性婚姻…一男一女意見不合大吵架 還告上法院

同性婚姻釋憲當天,許多民衆在立法院青島東路前支持同志人權。(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林姓男子搭乘捷運時,與他人談論同性婚姻時,卻被坐在對面的鐘姓女子「打岔」,認爲觀念錯誤,於是兩人在車廂內就大吵一架鍾女認爲林男講話大聲還作勢打人,以恐嚇罪嫌提告,兩人竟爲了同性婚姻而告上法院。

鍾女表示,當天聽到林男正與另一名女子談論同性婚姻合法化,但談話內容資訊不正確,因此她才上前輕拍女子的肩膀,欲告知對方不同的訊息,並更正錯誤的謠言,但林男見狀後突然非常激動,朝她逼近,甚至有動手情況,讓她感到威脅

鍾女指控,林男咆哮「我們講話幹你什麼事情?」、「難道我們沒有言論自由嗎?」、「你憑什麼?」等,雖然沒有碰觸她的身體,但兩人的距離相當很近,讓她懷疑林男想出手施行暴力

▲許多反同團體聚集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對此,林男表示,當天他和妻子小孩一同搭捷運,後來遇到一名好心女子示意要讓位,當一家人就坐後,這名女子突然送出一張「幸福聯盟」貼紙,於是兩人才開始聊同性婚姻的相關議題

「我完全沒有批評或歧視同性戀的意思。」林男指出,鍾女因不滿該名女子的言論,突然上前起衝突雙方因此吵架,他還用手勸架。

林男對鍾女說:「你有你的言論自由,我們也有言論自由,這裡是臺灣,不是一言堂,不是你說怎樣就怎樣。」林男坦承情緒激動且說話較大聲,也指出鍾女與友人也上前開嗆。

法院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過程中林男沒有作勢毆打,僅握住車廂內的杆子;另外,林男爲中度聽障人士,當時未戴助聽器,因此在捷運行駛環境吵雜情況下說話音量大,判林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