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點頭 銀行分行 可以暫停營業

疫情嚴峻,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日終於點頭,引用銀行法51條的授權,准許各銀行自行評估,若有分行已有半數以上行員居家隔離時,該分行可暫停營業,事後報金管會備查銀行局主秘童政彰表示,1日便已發函,所有銀行的分行都適用。

童政彰也說明,這是經法務單位研究,可引用銀行法51條,法源沒有問題,且這是金管會考量銀行實際狀況後的決定,並不是疫情指揮中心的決定,也尚未向指揮中心討論,亦不代表臺灣疫情升溫。

花旗銀行(臺灣)1日宣佈雙北五家分行營業時間縮短到下午一點半,成爲第一家因疫情縮短營業時間的銀行,花旗銀表示,該調整已向金管會報備。至於金管會1日鬆綁銀行可申請分行暫停營業,花旗銀內部也緊急討論,但因條件不符,暫時先不申請。

據瞭解,黃天牧1日與38家本國銀行董事長總經理線上會議時,彰銀董事長凌忠媛提出,有分行行員整批居家隔離,導致人力調派及維持分行營運有困難。

對此,金管會發函說明,若同一分行有半數以上行員居家隔離、出現人力調度困難時,銀行得提具該分行暫停營業的原因、具體時程規劃客戶權益保障措施等,經內部一定程序授權後,函報金管會備查。銀行必須將暫停營業的配套措施在營業場所網站公告

金管會也祭出三項因應彈性監理措施,一是調整金檢計劃家數:由於現在必須採取非現場金檢,聚焦在重要業務及營運持續管理,時間會拉長,考量金融機構營運及人力調度情形檢查局調降檢查家數、增加檢查天數,以減輕金融機構負擔。

二是展延金融機構申報資料期限:檢查缺失改善情形的函報期限得申請展延,以不超過一個月爲原則;單一申報窗口除特定報表,其餘報表申報截止日均展延五日。

三是調整內部稽覈作業:金融機構稽覈單位年度內可調整查覈次序期程,對國內營業單位得於兼顧內控有效、內稽功能發揮及稽覈人員安全等原則下,自行衡酌查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