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後收型基金手續費成本 可能比前收型高

金管會證期局主任秘書簡宏明。(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收型境外基金近期熱銷,光今年前10月份規模增加619億元。金管會證期局今天(7日)提醒,後收型境外基金採持有超過一定期間,就無須支付手續費,但大部分後收型的境外基金,會向投資人收取「分銷費」,投資人負擔的費用通常會較前收型基金高。

證期局主任秘書簡宏明說明,手續費後收型境外基金,是投資人申購時不收取手續費,之後申請贖回時,纔會依投資人持有期間收取遞延銷售手續費,若持有期間超過一定年限,則無須支付手續費。

但簡宏明表示,目前在國內銷售的後收型境外基金,多數會向投資人收取「分銷費」,也就是基金公司向投資人收取銷售成本,這筆費用約每年1%,是每年直接由基金淨值扣除,收取直到贖回爲止,這會讓投資人負擔的總費用,較手續費前收型基金高;目前前收型境外基金手續費約1~3%,一次性收取,也有少數前收型境外基金有收分銷費。

根據證期局統計,目前國內有99檔後收型境外基金,其中只有12檔沒有收分銷費。簡宏明說明,主要是因爲後收型境外基金在國外也都有收取分銷費,所以在我國也有收取,而後收型的境內基金則沒有收取分銷費。

此外,後收型境外基金整體規模,截至今年10月底共2668億元,佔整個境外基金百分比7.7%,比起去年12月底的2049億元,已經增加619億元,去年12月底佔整個境外基金百分比爲6.7%。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同一基金若有前、後收級別,銷售機構應向投資人揭示不同級別的報酬率費用率,若未清楚揭示費用資訊,或有以免收手續費爲訴求誤導投資人,將被罰款60萬到300萬。

而證期局在日前已經開放,從109年1月1日起,後收型基金到一定年限後,可以自動轉換到前收型。例如:持有滿3年,手續費跟分銷費都不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