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檢調收押前就已決議何壽川解職

金管會主秘邱淑貞20日公佈永豐弊案調查流程表(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昨天(19日)宣佈解除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職務,但外界仍然對於金管會調查流程有衆多質疑。金管會今日(20日)直接公開永豐金調查流程,表示早在6月15日檢調搜索前就已經決議解除何壽川職務。

金管會主任秘書邱淑貞表示,大衆非常關注永豐金弊案,金管會也一直收到外界相關意見,因此決議公開調查過程。她強調,金管會在犯罪調查時,會跟檢調合作,但在處分上會就事實證據,重視讓當事人陳述意見,若陳述意見有不嚴謹的情況,都會重複要求當事人補充再陳述。

金管會表示,針對這次的永豐金弊案,金管會在2016年11月28日接獲匿名檢舉後,就立刻發動對永豐金控旗下所有子公司辦理專案檢查,同年12月完成檢查報告後,今年1月3日金管會已經提供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共2798頁金資料

銀行局副局長呂蕙蓉表示,金管會並不知道16日檢調搜索,也根本不知道何壽川會被檢調收押,金管會本來就已經確定將於6月15日內部會議確定行政處分內容,當時就已經決定解除何壽川職務,不是因爲法院裁定收押才決議解職。

此外,外界對於永豐金代理董事長邱正雄也有衆多質疑,呂蕙蓉表示,金管會尊重永豐金的決議,因爲是代理董事長,相信永豐自己會有代理期間的妥適判斷。而未來永豐正式的董事長,也要報金管會覈准,呂蕙蓉表示,正式董事長符合誠信正當、有經營管理績效、能證明健全經營,並且要在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公司工作經驗5年以上,並曾擔任總公司副經理或同等職務3年以上,績效良好者。

至於永豐銀的總經理,銀行局表示,目前永豐銀還未上報金管會。而永豐金之前有內部人員檢舉被沒有理由調職狀況,銀行局表示,已經發文要求永豐金妥適處理、維護員工權益。銀行局也持續在觀察永豐金資金調度客戶提領狀況,目前一切正常。

▲金管會公佈永豐金調查流程表。(圖/記者戴瑞瑤攝/金管會提供)